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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离婚但是联系不到对方怎么办。我已经起诉了,但是法院通知我要有对方下落不明的证据。到村里大队呢!要求有女方那边家属当面来证明一下,但是这个我有点困难,请问还有别的途径吗?我想离婚但是联系不到对方怎么办。到村里大队呢!请问还有别的途径吗?

离婚 2019-07-07 20: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于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包括提交诉状,诉讼立案,提交证据,事实调查,双方质证,最后陈述等环节。如果您想诉讼离婚,目前您需要书写一份诉状并且提交您们的结婚证复印件,就可以到管辖地的法院立案诉讼了。
    在庭审中,您需要举证证明您们的婚姻无法继续,具体而言就是您丈夫患有不孕症的证据,并且对于您们婚后的财产您也需要有自己的主张。这样才能保证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达到您的离婚目的并且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
    这些问题都是相对具体而私密的,所以只能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有需要可以直接联系乔律师。
  • 配偶下落不明,婚姻关系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于被告下落不明,当事人可在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
      如果配偶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一方不想到法院起诉离婚的,那么当事人可以先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死亡。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死亡的,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如果申请人再婚的,申请人可以持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手续。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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