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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9年男方因为在外生有一子,向女方提出离婚,但女方不肯离,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9-14 16: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从保护妇女、胎儿、婴儿的合法权益出发,提出了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这是因为妇女处于怀孕期、哺乳期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会增加妇女的精神和经济上的负担,严重损害妇女身心健康,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和婴儿的健康成长。一般来说,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或者分娩后一年内不得提出离婚。

  • 1.没有登记结婚,就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就无法离婚,结束同居关系就行。
    2.在双方同居期间共同经营的生意,如果没有事先或者事后约定怎么处理,就可以当做双方的按份共同财产,按出资比例来分享收益,按出资比例来分担损失。就看经营的实际出资两人各占的比例是多少,这个需要证据来证明的,谁主张谁证明。
    3.彩礼需要退还,但如能证明彩礼已用于双方在同居期间的共同生活开支的,可以要求做相应的抵减。嫁妆相抵不是女方必须负担的法律义务。
    4.具体的费用最好能协商解决,以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大家好聚好散。协商不下,可以诉讼解决。 祝你好运!
  • 要想顺利处理好离婚问题,应当注意做好以下几点以便婚姻关系顺利解除。
    一、要注意收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双方已经分居,一方在外借房子居住的,要提供租房协议;如双方分室未分房的,双方之前是否有过书面协议。
    二、保留双方就离婚事宜协商的证据。有些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但不排除私下会与提出离婚一方当事人做沟通、协议,如短信、邮件、初步协议等。
    即使最终未能达成协议,也要将相关协商过程和证据保存并提及时提供给法庭。
    三、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要提供相比于对方自己有优势的证据,如自己的经济状况优于对方,又如剖妇产的证明、对方重大疾病、或不良生活习惯等证据,并注意在离婚前的一段时间里,尽可能多的让孩子随自己共同生活,这样法院也会基于不轻易改变未成年人生活环境的考虑而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
    四、为了公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平时要做个“有心人”,对家庭收入及财产做到心中有数,不至于在分割财产时,因对方隐瞒而少分或未分到应得财产。即口便不能知道确切数额,对财产线索要知晓,如银存存折的开户银行、开户姓名、银行账号、有价证券相关信息、公司股权数额等.可向法院提出调查取证,以便分割。

  • 1.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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