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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里有事、所有我于7月31号提交辞工书,当时领导说不批。我就请假了十五天假回家,可是我才回家两天、领导却说他把我的辞工书放在办公桌上被其他领导上交了、而且批下来了。我家里事急、无法走开。我想知道这个离职手续可以在多少天内办理、会不会过几天没办理、公司不给予发放工资我想知道这个离职手续可以在多少天内办理、会不会过几天没办理、公司不给予发放工资

合同纠纷 2019-08-06 11: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职工请假,法律上对有些请假是有规定的。如,婚丧假、产假、病假、探亲假等;但是,除了这些外,并没有明确规定。
      因此,单位不准假,也不能认定就是违法。自己也要看假的性质,如果非请不可,单位也是会准的;如果不是非请不可的事,还要视企业工作效益效率进度情况,以企业规章制度为准。
      要有合理的理由和程序去请假,如果理由充分符合劳动法范围,若领导不批,也涉及领导是否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若果真属公司领导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法,可以去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委维权。
  •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即使用人单位不批准,三十日后,也可以合法自行离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则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应得工资应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和加班费,只要属于工资范畴的货币性收入,都应列入应得工资范畴。
  • 员工辞职,强行走人,公司不批,工资还能拿到。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
    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
    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扣工资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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