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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离婚5年,净身出户,没房子,现在我们结婚了,有了孩子,可他前妻和孩子户口,都在一个户口本上,我们能不能分户我老公离婚5年,净身出户,没房子,现在我们结婚了,有了孩子,可他前妻和孩子户口,能不能分户

离婚 2019-07-23 07: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发现前妻婚内出轨,可以申请财产重新分配,以及主张得到赔偿。我国法律规定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可依法驳回当事人申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
      夫妻互相忠实,是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因此,在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出轨行为,请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以彰显法律的公正和道德力量。
  • 没有户口本怎么离婚,  
    1、申请补办户口本  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登报等);凭本人报告,遗失声明原件,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  
    2、到户籍部门开户籍证明  一般是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本人可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开好了户籍证明之后就可以拿着户籍证明、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就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了。  延伸阅读:没有户口本如何登记结婚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提交户口簿,但各地婚姻登记机关普遍反映,很多当事人难以提供户口簿。如个别偏远地区还没有规范的户口簿,许多农村居民的户口簿由乡(镇)公安派出所保管,而乡(镇)公安派出所只给当事人出具户籍证明;有些集体户口的当事人提供不了集体户口册的正本,只能提供复印件,还有些当事人因为家庭干涉无法取得户口簿,不少当事人特别是毕业后尚未落户而要办理结婚登记的大学生等等。  对于以上这些情况,民政部新出台《意见》中都作了相应规定:  
    1、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2、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3、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 如果起诉离婚的话,你必须要提供的资料:
    1、起诉状和证据清单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结婚证、结婚登记证
    户口本不是必须提供的资料。在民政部门办理一定要户口簿,而且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要变成“有配偶或已婚”,到法院办就不用户口簿
  • 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为办理。(如果成年,则他自己就可以自己去办理)。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如果小孩已经办理的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还没办理的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还有就是,夫妻协议离婚和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对孩子的户口办理也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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