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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本地的,对象外地的,在我家这边生活,他现在回老家了!我想起诉要抚养费应该去哪个地方?

离婚 2019-07-11 17: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按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育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下列成年子女的3种情况,即是特殊期限适用的前提条件: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据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其抚育费。
  • 法律关于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 你好。
    1、原告起诉时会预交诉讼费,一般交通事故诉讼是走简易程序的,那这笔诉讼费会减半,减半之后,法院会根据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比例,让你俩分摊诉讼费。
    2、原告花费的律师费,如果在诉状里主张了,法院会判决你承担部分律师费。是部分率十分,不是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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