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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姐姐让我写了一张十万的欠条,说是我十年前欠她的学费和伙食费,我签了,但是我之前已经在别的地方弥补她了,给了她一些钱,她如果拿着这张欠条去起诉的话,我会败诉吗?我姐姐让我写了一张十万的欠条,她如果拿着这张欠条去起诉的话,我会败诉吗?

债权债务 2019-07-31 08: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一方如果拿出欠条说有负债的情况下,如果欠条不能证明是为家庭而欠债,属于个人行为,不是家庭共同债务,不知方没有还钱义务。由此可以看出并不是有欠条就能够证明夫妻双方存在共同债务,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到法院依法起诉。
  • 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
    若经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若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
    若一方不给抚养费,应及时到法院起诉要求,不然若以后起诉,可能会涉及到2年的诉讼时效是否过了的问题。
    若有支付抚养费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以孩子作为原告,抚养孩子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求应支付一方按离婚协议或判决支付。
  • 欠条应写明欠款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或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借款事由,证明人,借款日期,预计还款日期等,并要捺手印!
    如果在还款日期之前不能按时还款的,应该从新开具欠条,否则过了诉讼时效欠条不具有法律效力。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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