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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1物业公司是07年业主购买的期房到期交房时开发商指定的。业主交全年物业费后给的钥匙,签订的是一个好像叫市民公约的文件,这个视同为物业合同吗?2小区里始终没有业主委员会,现在物业退出。发律师函催交所欠物业费。请问没有业委会,业主利益无法保障的情况下,物业起诉业主法院支持吗?3 在2018年8月物业追缴物业费,是时效3年吗?就是只能追缴到2015年8月的物业费吗?因为物业没有给业主提供应有的服务,以前没有提出过追缴物业费。请问1物业公司是07年业主购买的期房到期交房时开发商指定的。这个视同为物业合同吗?2小区里始终没有业主委员会

诉讼 2019-09-14 06: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房屋买卖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办?
    应注意搜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证据,保留延期交房的额外损失证据,还应注意诉讼实效,了解延迟交房退房条件,开放商延迟交付超过30-90天,买受人就有权要求退房,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应向买受人双倍退还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 依据的物权法及其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6次会议通过)法释[2009]8号
    第四条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私搭乱建违反的是《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2]110号】》,属于违法行为并妨碍物业服务与管理,物业可以依据此条起诉。
  • 如果开发商违约都可以起诉的。
      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开发商违约时,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则购房者可以退房:
      
    1、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后都同意退房;
      
    2、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规定了退房的条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符合该条件;
      
    3、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构成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 1、房产纠纷到发生争议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房地产案件的标的多为不动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官司一般都由发生争议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不能违反这一规定在其他人民法院打房地产官司,当事人在起诉时应注意这一点。  
    2、房产纠纷由民庭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1993)37号文件关于“以房地产为标的的买卖、租赁、典当、纠纷应由民庭受理,以房地产标的的开发、建筑承包、入股、联营、代理、居间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同样应由民庭受理”的规定,房地产纠纷案件由人民法院民庭受理。因房地产官司案情相对比较复杂,诉讼标的额比较大,法院民庭在审理房地产官司中通常组成合议庭审理,适用民事诉讼普通程序。
    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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