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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了别人几十万拿房子作抵押。债务人逾期未还款,债权人是否可以擅自处理房子?在法庭诉讼时法院会怎么处理?会把房子拿去估价还款给债权人吗?那还清了债务剩余的钱是归谁所有?在法庭诉讼时法院会怎么处理?会把房子拿去估价还款给债权人吗?那还清了债务剩余的钱是归谁所有?

债权债务 2019-08-17 10: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 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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