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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二次起诉离婚二孩我是选择要大孩15岁小的孩子8岁,可是被告没来怎么办,现在判管叫我把小孩带去做笔录,一定要带小孩去做笔录吗?我二次起诉离婚二孩我是选择要大孩15岁小的孩子8岁,可是被告没来怎么办,一定要带小孩去做笔录吗?

离婚 2019-07-29 17: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通过协议的方式来确定夫妻双方分割财产的数量以及夫妻双方谁来抚养子女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进行诉讼离婚。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都有离婚的医院,只要能够有法院对子女归属进行确定就好,如果只有一方愿意而另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则只能够通过调解,然后不准许判离。
    要想离婚只能等到下次起诉。
  • 二次起诉离婚,一般没有多大的意外的话,都会判离的。理由如下: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或提起其他民事诉讼的,应该向法院提交符合要求的民事诉状,而民事诉状可以根据法院免费提供的诉状格式进行填写,也可以由自己来书写,只要内容符合要求就可以。
    另外,当事人在到法院立案时,除提交诉状外,还应该提交以下的证据和材料:
    1、原、被告及小孩的身份信息证明;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明;
    3、需要进行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清单及证据。

  • 1、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家暴,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一般会视为夫妻感情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第一次就会判决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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