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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男方一直没有要领证的意思,我想先把小孩户口上我户口本,需要什么证明吗

离婚 2019-07-11 08: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未婚生育子女的,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要给该子女办理入户手续。
    1、必须查清对方以前有无小孩,这在缴纳抚养费时费用是不一样。按规定这个钱是男女分别都要交的。
    (这个也能变通处理的)
    2、再到当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去婚姻登记机关开你属未婚的证明,去街道(居委会)开你未婚生育的证明。
    3、携带上述证明和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你本人的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丢失了,那就需去孩子出生医院,复印你当时住院出院的证明,去复印时就说,是给孩子上户口的。人家就知道给你复印哪些的材料了。拿着所有证明,再去派出所落户就行了。
  • 未婚生子可以上户口,上户口不再有任何前置条件。根据自己的情况,提供相应的证件。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未婚生子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的对称,俗称私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益,私生子女同样有遗产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办理未婚登记需要带上个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2寸照片一到两张,先到你所属派出所去查一下自己属于哪个社区,然后到对应社区所属的民政部门开具未婚证明。  如何办理未婚证明?  公民办理未婚证明时,除了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所在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人需要携带委托书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再将公证书及委托书的身份证复印件寄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拿着公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委托人所在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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