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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16年的合同纠纷,债务归男方一人,对方2016年起诉,2017年1月判决书,债务我不知情,也没有通知我,直到2018年9月才看到通知男方的传票,才知道这些事情,2018年6月查封了唯一一处房产,6月已经查封了我也不知道,我们是2018年5月办理的离婚房子归女方所有,但没有过户,还是共同房产,请问可以查封和拍卖已协议给我的房子吗?为什么要查封和拍卖这个房子呢?说还有男方的一半,如果我花钱卖下男方的一半房,过户到我名下,以后男方还有离婚前的个人债务,还会拍卖我的房产吗?请求律师帮忙,麻烦了,着急知道,谢谢了请问可以查封和拍卖已协议给我的房子吗?为什么要查封和拍卖这个房子呢?以后男方还有离婚前的个人债务

离婚 2019-08-14 20: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通过法院拍卖的需提交: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竞授人身份证明;  
    (3)拍卖成交确认书、付清拍卖款证明;  
    (4)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5)原产权证书,人民法院在办案中未能收回原产权证的,需以法院名义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公告作废;  
    (6)若所拍卖的房地产是行政划拔、减免地价的,需提交用地补充协议和付清地款证明。  由业主自行委托拍卖行拍卖的需提交: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竞授人身份证明;
    (3)拍卖成交确认书、付清拍卖款证明;
    (4)原产权证书;
    (5)委托拍卖的公证书。  拍卖房地产过户税费按三级市场转让计算。

  • 1.离婚时共同房产没有分割,现在起诉要求分割,但唯一房产前妻居住,法院是否会强制执行拍卖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2.如果房屋价值不大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拍卖,而且是前妻唯一住所,那么法院一般不会拍卖分割。
    3.如果房屋价值较大,而且可以拍卖,法院一般会强制执行,要么前妻额外补偿,要么评估后拍卖房产,然后将所得房款予以分割。
  • 您好! 第
    一、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无需公证; 第
    二、协议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携带离婚协议及离婚证等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 第
    三、分割比例。分割的比例和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最终是否能按出资比例分割,要看房产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的约定。
  • 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房子视为子女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事实上,按照法律规定,您们的房产虽登记在您的名下,但是属于您和您老公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的财产。
    您如果不签署协议,离婚的时候也不会判给您个人,还是按照出资份额分配。您如果签署协议,也就是让上述关系更明晰了而已。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前面您提及公公要求70%,后面您又说“承认他们家出资90万,并且和老公协议产权各占一半”这两种情况后果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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