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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这里凡是订立各种合同,如:土地转让合同,房产转让合同,项目挂靠合同,拆迁合同等,除了甲乙双方落款签名外,都要另外签个“经办人XXX”上去,领导说这是分担责任,请问这样合法吗?有这个需要吗?会负什么责任?

拆迁补偿 2018-08-08 11: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是指权利人将其拥有的建设工程项目出卖给受让人,双方就转受让该建设项目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作出了明确规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我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转让手续作了进一步的详细规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转让实质上仍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二)房地产项目公司转让  目前,无论国家还是地方,对房地产项目公司均无系统或专项规定,但实际上注册登记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在我国早已大量存在。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投资者发现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可以合理地规避市场及法律上的诸多风险,因此投资者每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即成立一个公司,各个房地产项目彼此互不影响。据此,本文所称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是指投资者专为开发特定的房地产项目而成立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公司转让就是指投资者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然后以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房地产项目转让。这种转让是以转让公司股权的方式达到房地产项目投资主体的更替的目的。;
  • 拆迁合同一般具备哪些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建设单位、《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  
    (2)合同标的,即被拆除的房屋。在合同中应注明房屋的坐落、结构、用途、建筑、使用、居住面积、产权人;居住正式户口的人的自然情况;  
    (3)补偿形式;  
    (4)安置地点及安置房标准;  
    (5)拆迁安置房屋产权的现状,安置房产权登记的申办责任;  
    (6)房屋拆迁补助金额;  
    (7)被拆迁房屋补偿形式、标准、地点、结构、折算、结算等;  
    (8)腾交房时间;  
    (9)违章建筑和附属设施的处理;  
    (10)拆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及过渡费;  
    (11)违约责任;  
    (12)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13)解决争议的办法;  
    (14)合同生效条件;  
    (15)签约文本数及签约时间等。  拆迁合同订立后可以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并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拆迁协议必须由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般而言,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在当事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成立即生效。法律规定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经批准、登记后即生效。合同的公证不是合同有效的要件。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般而言,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在当事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成立即生效。法律规定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经批准、登记后即生效。   合同的公证不是合同有效的要件。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有效成立的4个条件: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一般而言,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一般而言,在双方当事人签字时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   特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经批准、登记后即生效。   即此时,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是成立了,但是要经批准、登记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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