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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欠了我朋友6万,写了借条,已经超过了欠条上的还款日期,

债权债务 2019-08-10 20: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您和对方之间形成的是借款合同纠纷;
    2、对方向您借款,如果明确约定了还款时间的,到期后您可以要求对方还款;
    3、现在对方逾期不还的,您有权要求对方还款并支付逾期利息;
    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也就是说借款合同自出借人交付借款时生效;
    5、作为出借人,若借款人到期拒不返还借款的,您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但必须举证如下事实
    (1)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可通过借条、借据及收条予以证明);
    (2)借款已经交付给对方的事实(可通过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6、如果收集到上述相关证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也就是您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偿还借款;
    7、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的,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也就是16年四月二十日起算。
  • 受法律保护。 区别: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1、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 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2、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一般是基于借款事实而产生;但是欠条则可能是多种法律关系产生的后果:譬如买卖、服务等。
  • 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一样的可以向债务人要债催债,主张债权。但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会对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产生影响,主要为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与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的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两者的诉讼时效起算是不同的。
  •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司法实践对于借条,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
    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欠条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债务人开具欠条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可以诉讼,在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最好及时地主张您的权力,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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