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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己经借了4年了,.,没过户,交强险是借车人的名字,我.有什么责任吗?谢谢

交通事故 2019-08-19 15: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车辆所有人对车辆享有所有权,所有权中包括管理权、使用权,出借给何人使用,出借的方式,这是所有权的外延内容,所有人应慎重选择,对于出借的后果,所有人更应有所预见性,仅以借用人为赔偿责任人,一旦借用人逃逸,可能对受害第三者的利益保护不周。为更好地保护受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在审判实践中有的法院判决车辆所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 借车给别人出了事故,保险在以下两情况,不赔偿。
    1、未经车主同意2次转借的,保险不赔:
    在保险的免责条款当中,有一条明确规定: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2、对方驾照不合法、驾照类型不符、酒驾的, 保险不赔:
    跟前面的法律责任一样,如果你在明知对方无驾照、过期、吊销,或者驾照类型不符合、酒驾醉驾的情况下把车借给对方。
    出了事故保险也是可以拒赔的,这个在保险的免责条款当中同样有明确的规定。
  • 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  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交强险合同解除后,投保人应当及时将保险单、保险标志交还保险人;无法交回保险标志的,应当向保险人说明情况,征得保险人同意。  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所列明的投保人、保险人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情况时,保险人按照日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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