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是父亲一个人背着家里写下字据借的高利贷,然后父母准备离婚,是离婚前借的,现在基本无力偿还,那这个以后会要母亲偿还吗?还要子女偿还吗?然后父母准备离婚,现在基本无力偿还,那这个以后会要母亲偿还吗?还要子女偿还吗?

离婚 2019-07-30 10: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高利贷借款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
    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
    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依《统一合同法》的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出借人应当特别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内心意愿是订立有偿借款合同,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条款。
  • 欠钱无力偿还属民事行为,一般不会因此而构成刑事犯罪,也就不会坐牢。除非你确有能力归还而拒不执行法院的民事判决、裁定的,或在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你故意暴力抗拒等。此外,法院可能因为你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而对你人身采取司法拘留,最长可达15天。
  • 《最高院关于夫妻离婚财产处理的若干意见》规定: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如果符合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则无需偿还。
  • 夫妻一方借高利贷,另一方是否有还的义务?
    1、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有还的义务。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珠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