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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之前通过中介看中一套二手房,微信上告诉我是2009年的房子,付了一万元的诚意金,签了承购合同,写着可以不经买方允许将诚意金转给卖房,转给卖房后视为购房定金。后要求给我看了房产证写的2003年的房子,有欺瞒行为,便不想买了,但中介以诚意金已给卖方不能退了为由,不退这一万块,我能要求他归还吗转给卖房后视为购房定金。便不想买了,但中介以诚意金已给卖方不能退了为由,我能要求他归还吗

房产纠纷 2019-07-25 08: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首先你要理解什么是诚意金,诚意金即意向金,是十几年前从港台地区传过来的叫法。这在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定的合同中多有体现,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中介与买卖双方之所以签定什么诚意金条款,主要是由于我们交易市场的诚实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交易主体为了各自的利益往往会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从而损害一方的利益。
    但从你的诉说中感觉好像是客户看上了你的房子,叫了诚意金,也就是意向金,如果你的条款中有一条是客户交了诚意金后如果卖方收取后自动转为定金的话,那么就会按照定金来处理,那么这时候你就可以不退这笔钱,如果没有的话,那么按照实际处理你应该退还。
    最好是你有当时的协议传上来,给我们看看,在给你合理建议。
  • 倒塌后的房子,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是有拆迁补偿费的,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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