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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一年级在学校因与同学玩耍不小心把同学大拇指夹伤责任怎么算

损害赔偿 2019-07-15 12: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伤,如果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
    (1)车辆维修费
    (2)车辆施救费用
    (3)车载物品的损失
    (4)经营性车辆的合理停运损失
    (5)车辆贬值损失
    (6)造成道路设施和其他交通设施、树木花卉、房屋等的损失
    (7)其他损失,如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误工费、替代性交通工具费费用、电话费、货物清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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