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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爸爸是工地的工人 与小包工头没有签订劳务合同 受了工伤 小包工头只认医疗费 不给受伤期间的工资 请问这期间的工资该由谁来承担呢?我爸爸是工地的工人 与小包工头没有签订劳务合同 不给受伤期间的工资 请问这期间的工资该由谁来承担呢?

劳动纠纷 2019-07-12 14: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发包人明知道或应知道包工头没有施工资质,而允许或默认其承接建筑工程的,当工人受伤的,发包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在包工头无力赔偿时,赔偿工人的损失。但是如果发包人将建筑工程发包给有资质的的建筑公司的,那么在发生工人受伤的事情时,一般都与发包人无关了。
    总之,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是工人受伤的,都可以找包工头、其挂靠的建筑公司、发包人要求赔偿。如果协商不成或无人赔偿的,就应该及时委托建筑工程律师协助处理,积极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
  •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工地上上班,往往没有劳动合同,但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合同关系。收集这方面的证据,比如工资单、工作牌等,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的情况属于工伤,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再依据鉴定结果索赔。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劳务关系中,职工受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具体劳动能力鉴定需要专门机构评定假若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
    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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