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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咨询一下我和前妻结婚五年两个女儿他应为在家无聊和别人聊天出来约会我知道了一时接受不了他求我五个月我也没有原谅他也没有不原谅他户口还在我那就离婚了离婚的时候我告诉他好好照顾自己让他自己走了走时是从他娘家走的我开车接的他给他买吃的送她和我姐姐嫂子一起走的去进厂打工去了以后他自己就和我姐姐嫂子分开了自己又找了一个地方经常不接电话最后换了所有的联系方式走了九个月现在没有联系过我和孩子我应该怎么做咨询一下我和前妻结婚五年两个女儿他应为在家无聊和别人聊天出来约会我知道了一时接受不了他求我五个月我也没有原谅他也没有不原谅他户口还在我那就离婚了离婚的时候我告诉他好好照顾自己让他自己走了走时是从他娘家

离婚 2019-08-01 06: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们只是同居关系,法律上所说的事实婚姻,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就可以了,不用办离婚证,你们那也不叫离婚,只能叫分手。孩子算是非婚子女,也就是俗称的“私生子”。你们要为孩子写下一份协议,孩子由谁抚养,另一方出抚养费。
    然后彼此不再联系,就彻底分开了。不用办离婚,你们也不算离婚。
  •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如有两个孩子的话,法院一般会判决夫妻双方一人一个,但是若一方存在较大的过错或者经济实力不足以抚养孩子的话,则会将孩子判给一方。
  •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
    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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