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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方结婚近六年,有一女儿两岁半。男方出轨,他不想还我家的钱、不想按忠诚协议中对我赔偿,不走离婚,选择起诉民政局撤销婚姻。如果我不到庭,真的会撤销我们婚姻吗我和男方结婚近六年,男方出轨,不走离婚,选择起诉民政局撤销婚姻。真的会撤销我们婚姻吗

离婚 2019-07-14 19: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么法院不会采信。
    2、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财产分配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 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 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 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 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 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 方应当予以补偿。
    3、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两种情况,女方 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上海市的法院很少会判决在离婚中有精神损害赔偿的,除非是因为有家庭暴力、遗弃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导致离婚,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只会在财产分割的时候照顾无过错方而已。
  •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如果婚前购房,婚后还贷部分和增加部分可以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均分;但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共同财产;
  • 撤销就是婚姻至始无效,简单点就是你还是未婚,下次的婚姻属于第一次结婚。离婚你的婚姻信息上明确写着离婚,下次的婚姻就是二婚。但是胁迫的认定要求较高,实践中也很难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一般情况下还是离婚,除非很恶劣的情形,例如非法拘禁。
  • 男方出轨协议与房产分割没有太大的关系。离婚房产分割应考虑一下几个方面的因素:房产登记、购房时间、出资情况、还贷情况、婚姻过错、离婚后居住情况、小孩抚养情况等几个方面的问题。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意味着房子的实际权利人是谁。毫无疑问,只要夫妻离婚时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就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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