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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想问一下,我女儿还差一个月就两岁了,自从我老婆老跟我提离婚我不答应后,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她和她父母把我小孩子私自带走了,3个多月以来她们一家以各种理由不让我见我小孩,我实在没办法容忍这种现状。我也试过想抢回去,但是我又不想把事情恶化下去,闹得不可收拾,这样对两个家庭和孩子的身心健康也不好,一直担心家散了担心小孩子从此没有完整家庭,一直都忍受着,但是我老婆一直都跟我闹离婚,说我没什么本事,挣的钱不够她花,经常为钱的事情跟我吵架闹矛盾,就连我岳父岳母都帮着她女儿来找我吵架甚至发生肢体冲突,我实在是没办法容忍她们不让我见我的女儿,平常我也经常去看我小孩子,可每次都被她们一家人拒之门外,可最近她们一家人又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悄悄的搬离了以前的住所,我无法联系上,现在我女儿快两岁了,如果我请律师代理帮我争取小孩子的抚养权并离婚,我争取小孩回来的可能性有多大?我家庭条件是:我自己在单位上班,一个月收入大概在6500元左右我爸妈都到了退休的年龄了,目前也还在上班。我老婆之前的条件是打工每月3000元左右收入,她妈现在在家带小孩子没工作,女方家现在还有外公外婆健在,我岳父岳母大人现在年龄快50岁了相比我父母要年轻些,像我这样的情况如果上诉到法庭争取回小孩的抚养权可能性大吗?望律师给出好的建议谢谢!!如果我请律师代理帮我争取小孩子的抚养权并离婚,我争取小孩回来的可能性有多大?像我这样的情况如果上诉到法庭争取回小孩的抚养权可能性大吗?

离婚 2019-07-30 16: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到时候又不承认的话,那么法院第一次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在起诉一次,基本上就可以判离了。
    好,首先我国婚姻法上并未分居几年而自动离婚一说,只有婚姻法32条规定,分居满2年的,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现在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婚姻实在无法继续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也就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且要搜集他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就判决离婚,而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损害赔偿的。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能够就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达成协议,则可以直接完成离婚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写明应当由谁享有子女抚养权,并且就离婚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进行说明。然后夫妻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并就离婚协议书进行备案即可。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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