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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8年10月8号在嵩县百世快递公司邮寄快递一份,到10月25号快递都没有邮寄到地方,打电话一直推理由说货物挤压,一直到11月2号打电话给我说快递给我退回到本地了,我邮寄的是十月份报销的车票住宿票据,快递公司延误了我的快递又给我退回来,我给她他们快递公司名字包裹收我快递费的人发到网上,还没有给我解决问题,而且还威胁我要打110告我侵犯她们人权,麻烦律师给指点一下。本人于2018年10月8号在嵩县百世快递公司邮寄快递一份,快递公司延误了我的快递又给我退回来,我给她他们快递公司名字包裹收我快递费的人发到网上

消费者维权 2019-07-23 19: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以快递的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一定属于违法行为,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如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 您好,严重的骚扰行为可以直接报警或者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我需要知道一些具体情况及案件的关键信息,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指导,由于法律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易在网上公开,建议您来电免费咨询详细说明情况,这边会根据情况帮助您妥善处理,避免您造成更大的损失。看到您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您的咨询,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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