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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未婚成年子女买房支持部分房款,把钱打入子女帐户,子女自己贷款还款购买房屋一套,登记在子女自己名下!这笔钱当时无借条也无赠予协议,就是直接打款给子女的!这笔钱是什么性质呢?属于借款还是赠予还是共同出资买房房屋有父母的份额呢?子女自己贷款还款购买房屋一套,还是赠予还是共同出资买房房屋有父母的份额呢?

房产纠纷 2019-07-18 14: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如果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则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婚前赠与房产分割
    由于房产的特殊性,在我国对房产的归属一般按照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婚前赠与的房产,如果没有过户的,则房子的产权没有进行变更,属于原产权人。
    离婚时属于原产权人,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如果已经过户的,则属于过户后的产权人,属于过户后的产权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因此,房产赠与的,公证与否都不能改变房子的产权,正确的做法就是将房产进行过户,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才可以保证房子的产权,保证赠与合同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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