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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有两个孩子,但我们双方同意一个人带一个,那我们还需要去解除同居关系吗,如果要解除同居关系,应该到哪去解除我们有两个孩子,那我们还需要去解除同居关系吗,如果要解除同居关系,应该到哪去解除

离婚 2019-08-13 18: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旦双方自愿解除或因一方去世自然解除,对同居了多年,扫地出门,不给一分钱补偿,也有失公平。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也有一定的救济途径。《婚姻法》第12条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规定:依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分给他们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
  •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我国法律只保护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对于同居关系的解除,可以协商解决,只要双方达成共识即可。但是对于共有财产和孩子的监护权有争议的情形下,如果无法协商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解除同居关系能否要求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有孩子:
    此种情况最为普通。同居期间生的孩子和婚生孩子是一样的。所以,此时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具体看孩子的情况、父母的情况而定。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
    2、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3、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 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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