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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交评估费,保险费和公正费么?

保险纠纷 2019-08-24 20: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贷款后,贷款人不履行还款责任,担保人需要按照担保合同履行担保责任
      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债权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 离婚后办理房产证事宜:离婚后,如果房屋实际所有人发生变化,需到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变更。
    这里所指的“房屋实际所有人发生变化”,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房屋原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离婚后变为其中一方所有的。
    【二】是原属于夫或妻一方所有,离婚后转为另一方所有的。
    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以保持“房屋实际所有人”与房地产主管机关登记资料的一致性。
    房屋产权属于公民的不动产资源,其产权登记实行动态管理。《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物权法》第十六条还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依据上述规定,只有登记在案的物权人才属于该房产的合法所有人,也就是说,房屋物权变更后,必须在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的房屋登记薄上做变更登记,使房屋的实际所有人与房屋登记薄上记载的内容相一致,变更后的物权才会发生法律效力。
  •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收费:
    一、买卖合同按揭: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作抵押的需要交纳公证费(代市公证处收取):
    1、贷款额5万元以下(含5万元),为贷款额×
    4.8‰
    2、贷款额5万至10万元(含10万元),为贷款额×
    3.6‰
    3、贷款额10万至38万元(含38万元),为贷款额×3‰
    二、以房产证抵押:以《房地产权证》作抵押的需要交纳
    1、评估费:按抵押物评估价值5‰收取(客户自行到评估公司办理《评估报告》,其评估费用由评估公司收取)已确权房或二手房,其《东莞市房地产交易鉴证证明书》自发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不用评估及交纳此费用
    2、验证费:根据当地房管所收费(50元至300元)─代房管所收取
    三、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贷款要购买房屋保险(费率由客户与保险公司自行商定)购买保险有两种方式(保费由保险公司收取):
    1、贷款额×费率×年期
    2、房价×费率×年期
    四、房产登记抵押费:80元/宗─(代市房屋管理部门收取)
    五、印花税:贷款金额×
    0.05‰─(代市税务部门收取)六:转账费:贷款由建行转去其它商业银行帐户时需要交纳(代市人民银行收取)
    1、转帐金额(即贷款金额)5万元至10万元,为8元
    2、转帐金额(即贷款金额)100001至38万元,为13元以上价格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收费以有关部门公布为准。
  • 房屋贷款保险如何办理,  一般说来,在住房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风险事故可能给住房造成损坏,给住房者带来经济、生活上的困难。为消除可能出现的不利影响,住(租)房人可与保险公司达成一项协议,被保险人通过交付一定的费用以获得保险公司对住房的意外损失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的保证。这种以住房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目标的保险,称为房屋保险。  房屋贷款保险如何办理:  
    1、实际承担期限  贷款保险合同规定,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保险责任知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  对此,有关专家指出,保险责任的实际承担期限,其实短于合同规定的保险期限。目前人们贷款所购的大多是期房,贷款发放日和实际交房日有一段时间差,人们一般是先贷款、后交房。而保险费是从贷款开始之日起开始计收,可合同中规定:保险责任自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开始承担。在贷款发放日至交房日这段空白期,保险公司没有承担任何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明显短于贷款期限。  
    2、保费收费方式  有的保险公司在合同中规定保险费“按年收取”,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一次性收取。对此专家认为:它无偿占用了购房者几十年的利息收入,加重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保险公司对此种方式的解释是,如果逐年收取保费,不但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要承担购房者不缴纳续期保费的风险。很多寿险产品,保险期限长达几十年,保费却按年、按季,甚至按月收取。此外,即便购房者不能按期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完全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保险责任。  
    3、谁是合同受益人  抵押住房贷款保险合同通常规定,银行是第一受益人。对此,广大购房者很不理解:明明是自己花钱买房,自己却不是受益人。银行完全没有必要“冒天下之大不韪”,要求作为合同的第一受益人,受益人应该是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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