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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非婚生子,有出生证明,我孩子现在十个月了,我回老家给孩子怎么给上户口?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离婚 2019-07-27 22: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非婚生子女的户口问题:
    1、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拥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即非婚生子女也是有权利进行户口登记的。
    2、非婚生子女上户口需要条件:
    ① 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应当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一胎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应当及时补办结婚登记,第二胎非婚生子女需要缴纳二倍的社会抚养费,第三胎甚至更多的非婚生子女需要缴纳的社会抚养费比前两项的社会抚养费要更多。
    注意,社会抚养费是一次性费用,缴纳之后不需因地区的改变而再次缴纳。但是,所谓的一次性缴纳针对的是同一个人,而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双方都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不会认定为重复缴费。
    ② 准备好上户口所需相关材料。
    一般而言,非婚生子女上户口子女的父母需要准备双方的书面申请、户口簿、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出生医学证明。
    3、非婚生子女的户口可以根据自愿原则选择落在女方的户口,也可以选择落在男方的户口。

  • 1、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办理,并且办理要及时,按照医院规定的办理时间进行办理,有的是在孩子大人出院的一个月内进行办理,有的可能时间长一点,但一定注意办理的时间,不能太拖太懒,不然就耽误事情了。
    2、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自然要带着宝宝起好的名字,宝宝的名字一定要经过两人的商量决定,出生证明一旦办理发放是无法更改的,会有不必要的麻烦,还有避免一方做主,另一方不知道,引起家庭纠纷矛盾
    3、父母双方身份证:
    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孩子父母的身份证,不需要带户口本,身份证上面的名字出生日期等信息要和住院时输入的信息名字相符合,身份证必须是有效的二代身份证。
    4、结婚证
    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携带结婚证,但是不需要同时带两个结婚证,只要一个就可以了,爸爸的,或者妈妈的。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 关于领养孩子入户登记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满足领养条件的市民需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出生医学证明》填写内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需要自己填写部分,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户口登记机关换正式出生证明。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
    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这句话是自填单里的原话,好像听起来还是有可以修改的余地,但是还是不建议冒险)。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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