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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这样子的,这条街是以前是物业承包给私人的铁皮房,我花了几万块钱转让,现在物业收回来了,然后跟物业又签了一个月的合同,合同上说明我方有优先租房权利,现在没有说你原因就不租给我了,我能不能得到物业的一点补偿这条街是以前是物业承包给私人的铁皮房,我花了几万块钱转让,现在物业收回来了,能不能得到物业的一点补偿

诉讼 2019-07-16 17: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二房东的转租是得到物业的认可的,那在同等条件下,你有优先承租权.你可以先给物业一份书面通知,告知你愿意支付的租金金额,若物业以后租赁给别人的条件比你的开价低,则你可以诉物业.至于转让费是否可以退还,要具体看你们合同的内容.你是否可以以不安抗辩或预期违约拒交房租,仍是要具体分析合同内容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七)社会保险。可见,在劳动合同约定中没有社会保险的条款是不合法的。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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