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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们小区开发商破产重整,开发商还欠我们面积补差,多收契税和逾期未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现在债权申报有用吗?我们小区开发商破产重整,多收契税和逾期未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现在债权申报有用吗?

合同纠纷 2019-07-23 20: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购房之后,需要在签署合同时交纳契税,维修基金等税费,凭完税证明办理房产证。如果当事人延期缴纳,规定每天有万分之五的滞纳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缴纳的时间是以购房者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购房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也就是说缴纳契税的时间以签订购买房屋合同为准。
    在这个规定中,这些合同不但包括房屋买卖合同,而且也包括房屋预售合同,所以购房者缴纳契税的时间应以此为依据,不论其购买的是现房还是期房,契税发生的时间都是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因此,主张违约金时,可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作为要求增加或减少违约金的法定依据。
      如果买卖双方没有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以下时间视为开发商应当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一般逾期办证的违约金自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即从实际交房日起90日开始计算);提前交房的,则从约定的交房日起90日开始计算;现房交付的,从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开始计算。
    违约金止算点为开发商取得房产部门出具的办理初始登记收件收据之日(或提出申请办理初始登记之日)止。  违约金的计算基数是买房人的购房总额,包括买房人支付的首期款和通过银行按揭方式支付给开发商的按揭款。
    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计算,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因开发商违背承诺造成业主不能及时领到本应属于自己的产权证的情况时有发生,很多业主能忍则忍,认为反正自己实际占有该住房,不愿耗时耗力与开发商计较。
    其实,这样做的风险是非常大的,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是按照登记来确认房屋的归属的,如果购房者拿不到房产证或者没有办理登记,会使自己的房屋处于一种不稳定状态,容易产生纠纷。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开发商赔偿了购房者损失后,并不是意味着就可以不交房或不办理房产证了,赔偿金的目的是督促开发商及时履行合同。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房屋买卖中,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2、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已付购房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3、因出卖人未按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购房者未能按约定和规定期限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超过一年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损失赔偿,损失可按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 契税一般是在新房交付时缴纳。契税是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馨窝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
    (2006)144号]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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