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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呼和浩特,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在不知道他结婚的情况下和他谈了一年恋爱。才发现他已经结婚并且已经有两个孩子,我觉得他欺骗了我。所以让他写了一个欠条,作为对我的补偿,上面有他的姓名,年月日,以及他欠款的金额和还款日期。我想问下这个欠条有法律效力吗?还想问下在感情方面骗我,我能告他什么吗?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想问下这个欠条有法律效力吗?想问下在感情方面骗我

债权债务 2019-08-03 13: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双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   在复印纸上印上的欠条的效力有三种情况:  第一,如果债务人认可该复写纸上欠条的效力,那么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由约束力;  第二,如果债务人不认可该复写纸上欠条的效力,并且无法与原件核对的情况下,不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如果债务人不认可该复写纸上欠条的效力,但是可以与原件核对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
  • 法律上来讲,欠条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了。因为口头协议与书面协议的效力是一样的,既然债权人通过口头协议对欠条进行了撤销,那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如果以后债权人反悔,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那么由于债务人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撤销。
    所以还是需要清偿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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