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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个人款,就打了个借条,上写证明人,现在借款人找不到了,被借款人要告证明人,证明人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上写证明人,现在借款人找不到了,被借款人要告证明人,证明人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债权债务 2019-09-02 12: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借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此外,还有两个与出借款物有关的问题需要引起朋友们注意:
    一是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二是对约定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两年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失胜诉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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