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

我想问一下,我在一个单位工作了3年了,现在我因为结婚不在这个单位工作,我打算跟以前的工作单位解聘,那么我以前交的养老保险该怎么办?我能否续交呢?而且我的户口现在不在本地了,该怎么交?我打算跟以前的工作单位解聘,那么我以前交的养老保险该怎么办?我能否续交呢?

保险纠纷 2019-07-16 18: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有如下规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所以,个人养老保险是可以续交的。
  • 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金可以拿来当继承遗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职工死亡后,首先应分出一半归配偶所有;对于另一半属于职工的个人财产、抚恤金扣除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
  • 由于各种原因断保的参保人员允许续保,连续中断缴费两年以内者续保时,直接补缴断保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和利息;连续中断缴费两年以上者续保时,除直接收缴断保期间养老保险费和利息外,还将按规定加征滞纳金。参加医保期间连续欠缴保险费在2个月以内(含2个月)的,在补缴保费后,可连续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不计算中断缴费年限。
    参加医保期间连续欠缴保险费2个月以上的,视同中断缴费,从第3个月起停止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并从中断缴费之月起计算中断缴费年限。 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的,可将中断缴费期间欠缴的保险费补齐,并不计算中断缴费年限,中断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由本人负担。
    再次参保时,仍须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从第7个月开始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

  • 1、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在职员工参保缴纳社保,不为员工参保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

    2、如果企业不为员工参保缴纳社保,员工可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为其参保社保或以双倍月工资补偿,如果单位不为员工参保缴纳社保,又不以双倍月工资补偿的,员工可以到企业经营管辖地社保局、劳动局投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琼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