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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人,五年前在市区租了厂房生产酱油,当时的合同顶的是三年,合约到期后没有续约,只是每个月交次房租,由于城市建设问题厂房需要拆迁,我可以要求赔偿吗?当时厂房建设用了5万,我要是提出赔偿的话要有什么法律依据呢?还有象下面的孙小,我可以象他一样提出由于拆迁带来的经济损失吗?谢谢我可以要求赔偿吗?我要是提出赔偿的话要有什么法律依据呢?我可以象他一样提出由于拆迁带来的经济损失吗?

拆迁补偿 2019-08-08 2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款合同期限一年已经到期了,需要界定该担保属于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如果是一般担保,则: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则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关于给予赔偿的租住合同期限,各地区不一样的,建议你看一下你们省相关的拆迁或者租房条例。一般是5-6年。合同期限内拆迁,房屋拆迁费用及里面的设备搬迁、装修及其他损失你都可以找开发商协商,要求他赔给你;如果在合同期限外拆迁的话,拆迁费用是要支付给房东的,但你有保留向房东要求备搬迁、装修及其他损失的权利,这个具体就要看你当初是如何同房东协商的了,按照你以下所说“合同写的是如果国家占用土地或者拆迁,5年的合同就不生效”,那么你要求赔偿的范围就会很小,可能就退一下你的房租,最多赔一下设备费用等。

  • 1、合同没有到期,乙方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赔偿损失的法律链接:《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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