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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与女友未进行婚姻注册登记的情况下,女友于2007年6月在广州某医院分娩下一女婴,当时因女友当时未到法定婚龄,致使我与女友就这样一直没有去进行婚姻注册登记,现因双方经常为琐事而关系不和,准备分开,孩子有正规医院开具的《医学出生证明》,但一直没有上户口。 问题:1、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法律有无明确规定这时候小孩跟哪一方生活?怎样才能争取到小孩的抚养权?2、若协议小孩由一方照顾,另一方怎样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探视有什么要求,户口怎么解决? 谢谢您的专业建议与解答!

离婚 2018-08-09 08: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若一方现在经济条件较差,法院会让另一方适当帮助。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 子女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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