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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律师,您好!我是杭州人,老公是外地人,也一直在外地工作,我们现,在要离婚了,所以我必须到他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但他在当地是公务员,那边又是小地方,我担心他会托熟人把儿子判给他,我是杭州企业上班的,学历他上本科,我是大专,儿子户口和我一直在杭州,儿子现在才一岁也一直和我生活在杭州,我和我老公已经分居快一年了,所以我想请问,法院能判我们离婚吗?儿子会判给我吗?因为我实在不能没有儿子,我要儿子的抚养权以及监护权,因为是我老公的错,才会走到今天。所以希望骆律师帮我解答,万分感谢!所以我必须到他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儿子会判给我吗?我要儿子的抚养权以及监护权

诉讼 2019-08-28 16: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在异地,不能办理。《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五、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 您好!
    1、你们俩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协商离婚不成的,可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
    2、需要写起诉书一式两份,带上你的结婚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3、是否判决离婚需要你来举证证明你所说的事实,或者对方认可的话也可以。如果查清楚你说的的确是事实,一般可以判决离婚的。
    4、一般情况下,简易程序自案件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下判决
  •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针对您提出的案件,从法律的角度为您作如下解答:原则上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在当前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起诉需要准备:
    1、民事起诉状,表达你的诉讼请求和理由;
    2、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你的身份,立案时查验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证明你与被告的婚姻关系,立案时查验原件;
    4、被告的居住证明,证明被告近一年以上在立案的法院辖区内居住。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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