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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于离婚案件是应该先宣判在按照宣判得财产分割依法执行,还是先这行财产得分割在宣判啊?

离婚 2019-08-08 19: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名字都登记男方的,女方不履行判决,男方不给女方办理过户手续。应该女方担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离婚有两种方式:
    1、协议离婚,但是要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和财产问题出来清楚;
    2、诉讼离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当然能够协议离婚是最好的,省时也能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协议离婚是要双方持离婚协议书才予办理离婚证,而且这份离婚协议书一定要十分严谨,防止出现漏洞。 孩子的抚养费对方肯定是要出的。而且对方有过错,应该少分或不分财产。
  • 婚外情通常情况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过错情况。如果因为婚外情的原因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则通常情况下,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法院让过错方支付相应的离婚赔偿。但是通产婚外情并不能够做为离婚财产分割时要求对方少分多分的情况。

  • 一、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无需公证; 第
    二、协议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携带离婚协议及离婚证等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 第
    三、分割比例。分割的比例和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最终是否能按出资比例分割,要看房产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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