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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除此之外再不拿一分钱了,阿姨家庭经济情况困难,一个女儿出嫁了,另一个还是上学,丈夫几年前去世了,她是家里的主家劳动力,她治病期间都是她的大女儿请假照顾她的,三轮车那家人条件不错,家里还有收割机,听说还要买出租车了(双方离得很近,可以打听),但他就是不肯赔偿.我相请问一下:这种情况该怎样保护她的利益呢??急盼回答!!阿姨家庭经济情况困难,还是上学,这种情况该怎样保护她的利益呢??

离婚 2019-08-01 10: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丈夫死亡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就要作为遗产,由有遗产权利的人进行继承。有继承权利的人有,配偶、子女及丈夫的父母。可以平均分,也可以不平均分。
    继承是在一方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而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双方的取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本身就有女方的一半,这和婚姻法没有任何的冲突,因此,不存在空档。
  • 离婚时,通常会涉及夫妻财产的分割纠纷,一般来说,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财产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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