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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A、B、C三人共同出资开办了一家合伙企业,A出资3万,B出资2万,C出资1万,三人约定平均分配收益、承担风险。2008年4月,该企业向甲借款10万元,约定1年后还清。2008年5月,A因各种原因自愿退伙。同时,D出资4万入伙该企业,并与B、C约定按个人出资额分配收益。2008年12月,该合伙企业宣告解散。在清算完工人工资后该企业已无任何资产。请问,现欠甲的10万元欠款,A、B、C、D各应承担多少?C三人共同出资开办了一家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宣告解散。D各应承担多少?

综合法律 2019-08-11 16: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伙企业解散时可否均分债务?合伙企业解散时可以均分债务,但是必须按照以下流程:  
    1、首先按照合伙协议,有合伙协议,按照合伙协议;  
    2、没有合伙协议,合伙人协商。合伙人协商不能的按照出资比例,出资不明确的平均分配;  
    3、如果在有异议就诉至法院。  必须按照这个流程,另外不能把债务分配给一个人或者部分人,另外无论债务怎么分配只是对内部产生效力,不得对抗第三人。  根据《合伙企业法》可知,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合伙企业的清算流程是怎么样的?
    合伙企业的清算流程,指合伙企业清算条件成就时,合伙企业进行清算的途径、手段、方法。
    合伙企业的清算流程,可以分为二种清算流程,即普通清算流程和特别清算流程。
    合伙人或合伙人同意的第三人对合伙企业组织清算的,为普通清算,又称为一般清算;合伙人不组织清算或无法组织清算时,由法定机构指定清算的,为特别清算,又称强制清算。
  • 所谓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它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此类企业通常可由单个人或少数人提供资金组成,其雇用人数与营业额皆不大,因此在经营上多半是由业主直接管理,受外界干涉较少。
  •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公司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组,根据清算的种类不同,清算组的成立也不相同。
    二、接管公司。
    三、清理公司财产。
    四、接管公司债务。
    五、设立清算账户。清算账户应当在清算组接管公司的同时设立,因为清算组一开始工作便会发生清算费用,公司原有的账户是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条件的,不能满足清算业务的需要,因此应当及时设立清算费用账户和清算损益账户。
    六、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七、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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