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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们夫妻各出一半钱购买的住房,户主是我的名字,妻子不让儿子住,那我把妻子当时的房款还给她,让我儿子住,在我们没离婚的条件下,这房子与我妻子有关系吗?她有权再干涉吗?在我们没离婚的条件下,这房子与我妻子有关系吗?她有权再干涉吗?

离婚 2019-07-20 15: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 您好,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 以协议离婚为例,协议离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3.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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