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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表弟用了我的身份证,犯法杀人了,可还是用我的我的名字跟户口,警方还找到了我家里要判他时给被害人家属的经济赔偿8万块.我该怎么办我的表弟用了我的身份证,还是用我的我的名字跟户口,警方还找到了我家里要判他时给被害人家属的经济赔偿8万块.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8-21 11: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常在发生故意杀人案件中,可以依法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项目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签字与身份证名字不一致的,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某个人而言,除了身份证上的姓名,还可能会有曾用名或常用名,都可能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但只要是其本人所签,就具有法律效力,签字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在签字时,应尽量确认对方所签名现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或要求对方说明情况,以免以且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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