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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被承包后,在承包年限内是不是集体内其他成员不能使用?

合同纠纷 2019-08-01 11: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界定的?  应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计算。一般来讲,由于开发商取得土地后的开发直到建成都需要时间,购房者不可能得到70年完成的土地使用权。
      我国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的规定是怎么来的?当初制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时,需要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问题进行确定.当时有人估计,一栋房屋,大概也就70年左右的寿命期,那就把住宅土地使用权规定为70年。
      但实际上,等70年到期而房屋仍具使用价值时,房屋所有人仍可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延续使用权协议并交纳一部分土地如让金即可拥有土地使用权。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 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这一法律规定做出这种区分,主要是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的承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 国家还没有推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准建证一般要求2年内必须建设。
    《物权法》中对 耕地 草地 林地 规定如下:
    第一百二十六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另外关于宅基地的使用年限 应该是没有年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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