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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20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是否需要分两次提出申请?

2019-07-22 13: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商标注册申请人的条件主要有:  
    (一)商标注册的申请人条件  《商标法》第4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条明确解释了商标注册申请人的范围:“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符合《商标法》第9条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二)商标注册申请的代理  我国国内商标注册,实行商标代理与当事人直接办理的双轨制,当事人可自愿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也可自己直接办理。外国人申请商标注册,可在中国委托有条件的从事涉外代理业务的中国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 商标是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显著标志。申请注册商标要注意:
    1.确定商标名称
    2.商标名称查询,根据你产品的性质,在《国际商标分类表》中甄别出相对应的商品编号。
    3.查询没有相同,或相似的名称,就可以注册了。
    4.所需资料:公司/个体户 营业执照复印件 + 商标名称/商标图样。
    5.费用在1700元左右(国家规费和代理费)
    6.递交申请后,一个月内获得受理通知书,这时候商标可以使用。打上“TM”或者不打
    7.5-6个月网上公告,无异议后,再等一年就可以拿证。
  • 不进行商标注册的弊端:
    1、商标使用人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这代表你使用这个商标,别人也可以使用这个商标;
    2、一旦他人将该商标抢先注册,该商标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该商标,这方面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
    3、未注册商标不能形成工业产权,因此也不能成为使用人的无形资产;
    4、未注册商标有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从而发生侵权行为;
    5、没有被注册保护的商标,产品知名度越大,反而风险越大。
  • 我国的《商标法》遵循自愿注册为原则,强制注册为例外的规则。《商标法》第6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也就是说,我国在某些特定的商品上,需要强制注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条:“商标法第六条所称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
    ”  在我国必须使用商标的商品为烟草制品,对这类商品法律要求强制使用注册商标,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对商标注册人被告监督,另一方面有利于对特殊商品进行严格的管理。  《商标法》第47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注册,可以并处罚款。
    ”本条的规定是对《商标法》第6条有关商标强制注册规定的补充和具体化。依据本条,对必须使用流弊的商品,不使用商标或者使用商标而不注册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行使行政执法权,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注册,禁止其商品在市场上销售,停止广告宣传、封存或者收缴其商标标识,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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