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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朋友因为要去上海,就把他已购的房子转让,房子的代款没有办下来那种,更名费是给开发商吗

离婚 2019-07-22 19:2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房屋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必须注意,城市房地产买卖中的地产只能转移使用权,所有权仍属于国家。
    2.房屋赠与:城市公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进行赠与;土地使用权的赠与也不涉及土地所有权问题。
    3.其他合法方式:
    ①以房产作价人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屋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
    ②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产,而使房地产权届发生变更的;
    ③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④以房产抵债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可买卖过户或赠予过户。房产证满五年的,买卖过户划算。具体如下:
    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你们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
    建议采用买卖过户,即直接转让房产,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增值税
    5.5%(房产证大于2年的免),买方:契税
    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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