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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乙方把车私自动了这个责任怎么划分!!!!

交通事故 2019-08-31 07: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彼此对应的,即全部责任对应无责任、主要责任对应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主要借鉴于刑法,关于对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相关司法解释。
      事故的性质可分为以下几种:自然事故,技术事故,责任事故。
      
    1、自然事故是指自然原因而引起的事故,这种自然原因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非人力所能控制,因而行为人对于由于自然原因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客观上没有因果关系,主观上没有罪过,不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
      
    2、技术事故是指因技术设备条件不良而发生的事故。技术事故由于是技术设备条件造成的,因而具有不可避免性,并非所有由于设备原因引起的事故都是技术事故。因为设备是由人操作规程的,同样也是由人护理的。如果设备出现障碍,操作者或者护理者应当发现而未能发现,造成重大事故的,仍然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论处。只有在事故是由设备原因引起并且是在人所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的情况下发生,才能定为技术事故。
      
    3、重大责任事故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134条对重大责任事故罪作出规定。
      我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安全生产事故作出更明确定义,并对安全生产事故等级进行划分。
      当前我国一些企业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行为进行规范时,借鉴了刑法相关解释来划分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性质,就有了自然事故,技术事故和责任事故之说,更多是运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和工伤认定。而刑法上重大责任事故与自然事故和技术事故加以区分,是用鉴别案件性质,即刑与非刑。
  •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应在调查后十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双方各执一词时,作为机动车一方由承担更大的举证责任,你说的这种情况,交警迟延下达事故认定书的确让人生疑,除了向上级反映,敦促早日下达事故认定书外,你也不妨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就举证责任分担上,会公平地分担举证责任,即由机动机一方举证证明其无过错或过错较小,否则机动车一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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