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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有用地性质之分吗?如何确定其用地性质?有一集体土地原来是个工厂,把这块地和旁边的一块地一起重新租给另一家企业,也是做工业开工厂,镇政府说整块地的用地性质是工业用地,都属集体土地.现在新的工厂要办各种手续,规划部门应该出什么给他?选址?租赁的土地可以办选址手续吗?如何确定其用地性质?都属集体土地.现在新的工厂要办各种手续,租赁的土地可以办选址手续吗?

房产纠纷 2019-07-26 12: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土地租赁合同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能提前续签。 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在租赁合同中,要确定合同的主体,在签约时务必要认真审核出租人的资格,要核实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要明确租赁物等等。
  • 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第三解决人: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要注意的一件事情是: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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