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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一朋友以合伙做生意的理由,从我这里要去10万元钱,他在外地,我是从银行存钱到他的账号的。但是我知道到现在也没有做生意,现在我要钱他不给。我们之间没有任何文字协议,我有银行的转账单。请问我能要回这笔钱吗?我能告他金融诈骗吗?通过什么途径?可以到当地报案吗?程序怎么走?现在我要钱他不给。请问我能要回这笔钱吗?我能告他金融诈骗吗?通过什么途径?

金融 2019-07-27 04: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财物被骗,受害人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受理后审查确定案件性质。对于确有犯罪事实且条例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并通过侦查获取有关证据,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受害人可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破案。
    如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立案。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 债权人催讨死去的债务人的债务时,如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接受遗赠,则债权人有权向他们请求清偿债务(反之,则无权请求清偿债务。)。但原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就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不负责任。
      当继承人中存在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时,首先应依法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剩余的才能用来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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