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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当事人是我的弟弟,于今年4月,我弟媳抱着刚出生两月的女儿,离家回到娘家,至今不回。目前我弟弟对此劝解没有结果,原因是为了现在居住的房子。这房子是我父母单位分的房子,目前价值在150万元,现在户口上仅有我有父母和弟弟三人的名字。请问,如果他们夫妻离婚,房子将如何分割和补偿,同时女儿如何解决。如果由我弟弟提出离婚。请问如何办理?如果他们夫妻离婚,房子将如何分割和补偿,同时女儿如何解决。如果由我弟弟提出离婚。请问如何办理?

离婚 2019-08-29 18: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需要证明房屋系您所盖,归您所有的。按照中国房地产法律实施的是房地一体主义,地随房走,如您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则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应当由您所有。这样的话,您母亲就无权利将您的房屋处分给他人了。
  •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商不成的,夫妻一方可以起诉离婚。
    单方面离婚的条件:感情破裂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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