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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小的工程承包人,其中我把该项目工程的人工费交承包给另一个老板。但是,在工程没开工几天就出安全事故了。(我和承建人工费的那老板写的协议是出了事故责任没明确谁负责,但保险是我明确由他负责买)由于刚进场,他们没钱买保险,叫我先垫倒,我当时为老能让工程顺利进行,就同意了我先垫买,但我在准备买之前就出事老。我和那做人工老板商量医疗费我出,其他我不管。但是现在他出院老,说陪赏的事老,叫我出,但他们要求太高老,我没同意。想请教哈是否责任全是我的啊。我是一个小小的工程承包人,其中我把该项目工程的人工费交承包给另一个老板。是否责任全是我的啊。

建筑工程 2019-08-31 0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发生死亡的,1,发给一次性死亡丧葬费,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个月,2,发给一次性死亡补助为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3,有供养直系亲属的,按月发给抚恤金,配偶为死者生前工资的40%,其他人员为30%,孤儿和孤寡老人在30%的基础上,增加10%,但是领取的总额不能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第五,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和单位共同承担,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全部单位承担。
  •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
    凭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收费单据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4条的规定,治疗一般应在发生医疗事故的所在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未经医院批准或出具证明而强行转院、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患者经医院治疗已痊愈后,没有必要再住院治疗的,应当立即出院。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的,继续住院的费用由患者自理。
  • 安全事故:因不执行安全制度而引发的事故。如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失足掉落等;责任事故是指操作不当或者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
    一般来说安全生产事故包括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是指没有主观责任人一般是突发的不可避免的事故质量事故,如钢筋断裂引发的事故。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
    1)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
    2)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末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3)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或因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4)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造成伤亡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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