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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吉林长春的,政府招商引资在我们村搞旅游开发,修庙、建工厂等,占用我们农民耕地,请问土地补偿应该给到我们农民手里是多少?政府招商引资在我们村搞旅游开发,建工厂等,占用我们农民耕地,请问土地补偿应该给到我们农民手里是多少?

征地补偿 2019-08-12 01: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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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婚姻法》第39条第二款规定:“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200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闪的通知》第五条也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对侵害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案件,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享有的土地权益,就是占有、使用、收益的权益,即为用益物权,属夫妻共同财产权益,在夫妻离婚时,这一用益物权是可分的,属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法院审理应当审理裁判。

  • 1、耕地占用税的前提为是否占用耕地从事建房或其他非农业建设,跟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没关系,属于两个税种。
    2、延伸学习如下:A: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而耕地占用税是按年计算,分期缴纳。B: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C: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联的一点可能是: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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