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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现在在某单位实习,我刚进入单位时,单位要求我签劳动合同,然后陆续又给我上了三个月保险,可现在他们说刚知道我是学生,说我的劳动合同作废,并且要我补交三个月的保险费,这样我应该怎么办?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单位要求我签劳动合同,并且要我补交三个月的保险费,这样我应该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19-08-20 17: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于如何向法院起诉合同为无效合同解答如下:对于因民事纠纷而提起诉讼的情形,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提起民事诉讼。另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 保险断缴便不能获得保险理赔。即需要补保险。那么,补保险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没买商业保险是没有问题的,但不买强制保险会被处罚,所以需要补交强险。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交强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 社保补缴方式: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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