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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在幼儿园打架受伤,对于这个事件,责任怎么区分?法定监护人?幼儿园?老师?

刑事辩护 2019-08-05 23: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误工费,按实际误工时间和收入数额计算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以用人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为准;没有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小孩在学校打架受伤谁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即学校方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没有尽到监管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即未成年人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 如果你的孩子在幼儿园受到伤害,首先需要划分责任,一般来说,根据侵权法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在学校的人身安全有校方负责,你可以向幼儿园追责的,具体的赔偿可以双方协商。根据法律规定,如幼儿园未尽到安全保障责任,则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  关于小孩幼儿园受伤为题的解答,例如:如果是在校外被别的车撞倒,学校不用承担责任;但被校车撞倒,就转化成了交通事故,肇事车辆系校车,那校方就有义务赔偿孩子的各项损失,当然,具体还要依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决定的双方责任大小来具体计算各项赔偿额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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